办事依据
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⒉《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⒊农业部公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办理条件
一、项目类型:初审
审批内容:企业是否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设立条件
二、需提供的材料
企业应提交以下资料:
1.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
2.厂区平面布局图
3.生产工艺流程图
4.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样稿
5.标签和产品使用说明书样稿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流程
1.受理。江西省农业厅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审核。江西省饲料工作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及生产现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厅长审查后报农业部审批。
办理时限 20日(生产现场审核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 省农业厅
办事地点 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