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 上海市饲料工作办公室 |
办理地址: | 幸福路42号(福苑大厦)7楼 |
办理时间: | 周一、周五 上午: 9:00——11:30 |
办理时限: | 市饲料办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企业资质的审查。 |
申办对象资格: | 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二)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分装等知识的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
申办手续: | 经营企业应制订必要的管理制度、落实相适应的仓储设施和技术人员,并填写《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备案登记表》。 |
办理程序: |
(一)企业向所在区县饲料主管部门(区县无饲料主管部门的向上海市饲料工作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上海市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审查表》;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按规定地方审核不收取费用。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7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