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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2013年1月11日报道----12000元忘取款机上 2分钟后返回被拿走
发布日期:2014-07-22    作者:陈军律师
  “都怪我一时粗心。”昨日上午10点半,在成都金凤路5号,黄军拿着刚取出来的12000元钱到另一家银行的自动存取款机上汇款。当时,取款机周围没有其他人,他把钱放在机器的平台上。此时,他发现记着卡号的手机落在了车上。于是,他跑出门外,到车上取手机。
  “车就停在门外5米远。”黄军说,当他拿到手机时,突然想到钱还搁在取款机上。等他跑回去时,看到一名男子刚离开,而放在存取款机上的现金也不见了,整个过程仅2分钟。
  随后,黄军拨打了110。金沙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通过监控看到,一名男子将钱拿走,然后到柜台办理业务。黄军拨打民警查到的该男子电话,提示为空号,他希望拿走钱的男子能尽快将钱归还。
  成都著名律师陈军说,现金是被黄军遗忘在存取款机上的,拿走现金的男子应该是捡到的,不属于盗和抢。黄军应该通过律师,先找到这名男子,如果对方仍然不退还钱,再向法院起诉其不当得利。

全文报道://www.lawyer2007.com/ReadNews.asp?NewsID=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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