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华西都市报2013年2月26日报道:小区自家开麻将馆 律师:需要全楼邻居同意
发布日期:2014-07-22    作者:陈军律师
 位于金鹏街社区附近的中大君悦金沙小区已经交房一年了,近几个月,小区居民大面积集中入住,小区中用自家住宅做生意的住宅商也开始逐渐多了起来。在小区的后门接连开起了一家麻将馆和一家超市,小区居民马先生联合了几位业主向物业投诉,麻将馆声音太吵,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记者咨询律师得知,在小区中开设住宅商,还得经过全栋业主的同意。  成都著名陈军律师介绍,《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华西社区记者崔燃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