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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6(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婚姻法研读笔记) 郑某某诉曾某某离婚
发布日期:2014-03-27    作者:110网律师
新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6(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婚姻法研读笔记)
郑某某诉曾某某离婚纠纷案
【问题】
领取结婚证后未同居生活的彩礼是否需要返还?
  【裁判要点】
当事人虽办理了结婚证,但自相识至今未同居生活,也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组建家庭共同生活,双方因婚礼举行的日期达不成一致意见而协议解除结婚关系,符合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因此,彩礼应该返还。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摘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案例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案例解读司法解释丛书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110月第1  201110月底1次印刷  主编  罗东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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