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复习:不作为
发布日期:2014-03-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别
作为是积极的身体活动,违反的是禁止性规范。如开枪杀人行为、举刀砍人行为和盗窃行为等等。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从表现形式上看,不作为是消极的身体动作,它不仅违反了禁止性规范,而且违反了命令性规范。如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中的拒不救援行为,不仅违反了刑法第 429 条的禁止性规范,而且直接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命令性规范。
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别并不是绝对的,存在作为与不作为的竞合现象,即一个行为从一个角度来看是作为,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则是不作为。例如,汽车司机在十字路口遇到红灯时仍然超速向前行驶,导致行人死亡。从不应当向前行驶而向前行驶(不当为而为)来看,属于作为;从应当刹车而不刹车(当为而不为)的角度来看,则属于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可能结合为一个犯罪行为。例如,抗税是逃避缴纳义务的行为,在此意义上说,抗税行为包括了不作为;但从另一个角度,抗税罪并非单纯的不履行纳税义务,还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抗”税的行为,因为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而上述手段行为只能表现为作为,故抗税行为同时包含了作为与不作为。
提示注意:作为和不作为的区分,并不在于行为身体的“动”或者“不动”,而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履行某种行为的义务,凡是有此义务并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却“不动”的,都属不作为,否则便是作为。
(二)不作为
1.不作为的分类
(1)真正不作为犯或者纯正不作为犯
指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刑法往往明文规定了作为义务的主体,即行为主体和不作为的客观行为,对这种不作为犯罪的认定不存在问题。
归纳总结:司考中的纯正不作为犯包括: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丢失枪支不报罪、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2)不真正不作为犯或者不纯正不作为犯
指刑法条文没有明文规定将不作为表述为构成要件要素的情况,即通常预想由作为予以实现的构成要件,而由不作为来实现的犯罪,或者说行为人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的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有故意杀人罪通常由作为构成,但例外情况下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如父母将儿童反锁在家中致其被饿死;诈骗罪通常由作为构成,但例外情况下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如公司的律师故意不履行审查义务,隐瞒真相,使犯罪分子轻易骗取公司的财物。
归纳总结:就作为犯与不作为犯而言,刑法中大多数罪名是作为犯,例外才是不作为犯;但就不作为犯内部而言,大多数罪名是不纯正不作为犯,例外才是纯正不作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