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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国际法辅导:国际法上的交往
发布日期:2013-12-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

1.使馆与领馆的区别

全面代表与局部交涉、职务和任务差异、职务范围(全境与辖区)、特权与豁免的内容

2.外交机关体系

3.使馆

(1)使馆组成人员

6.使领馆人员的管辖豁免及例外

外交人员:①绝对的刑事司法管辖豁免;②民事行政管辖豁免的例外。

领事人员:一定程度的刑事司法豁免;执行公务的行为享有民事管辖豁免,民事豁免例外。

7.领事特权与豁免

8.公约与我国法的对比

我国法律规定稍宽于公约的规定(外交护照持有人享有特权与豁免、领事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领事官员的寓所、文书及信件不得侵犯、领事官员职务外行为的管辖豁免依条约或对等原则处理、家属范围)

二、条约法

1.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

(1)具备缔约能力和缔约权

(2)自由同意(非自由同意的情形——错误、诈欺和贿络、强迫)

(3)符合强行法

2.条约缔结程序和方式

(1)约文的议定(全权证书)

(2)认证(草签、暂签、正式签署、通过——多边公约的认证)

(3)一国表示同意受条约拘束的方式(签署、批准、加入、接受和赞同)

条约在保留国、接受保留国、反对保留国彼此间的效力和适用:

条约冲突的解决:

4.条约的效力

(1)条约对当事国的效力(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冲突时的效力——宪章)

(2)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

(3)条约冲突时的效力

5.条约的解释规则

7.条约的修订规则(修正和修改)

(例题)33.甲乙丙三国订有贸易条约。后甲乙两国又达成了新的贸易条约,其中许多规定与三国前述条约有冲突。新约中规定,旧约被新约取代。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条约法,下列判断哪一项是错误的?

A.旧约尚未失效 B.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

C.新约须经丙国承认方能生效 D.丙国与甲乙两国间适用旧约

8. 条约终止和停止实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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