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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改判在最高法院》连载114
发布日期:2013-09-12    作者:孙中伟律师
《死刑改判在最高法院》连载114



……
低价诱惑 贩毒毒品
    彭海峰在开旅行社时被别人诱惑后吸毒了,成为了“瘾君子”,但一般也只吸麻古等混合毒品,偶尔“兼职”贩毒也只是贩卖麻古等新型混合毒品,自己可以赚些来供自己吸食。
从来没有过、也不敢贩毒海洛因、冰毒等毒品。    一天,原来一起吸食过毒品的李小梅找到彭海峰,李小梅说她可以买到比市场价低很多的海洛因,劝彭海峰买下后再卖出去可以大赚一笔钱。彭海峰开始犹豫,不敢贩卖海洛因,彭海峰知道如果贩卖海洛因如果被抓到是很容易被判处死刑的,不象他之前贩卖点麻古一般情况是没有生命危险的。
    但是,彭海峰听到李小梅所说的价格低得还是很有吸引力的,这里面有很大的利润空间。如果贩卖成功的话能够很轻松地赚到一大笔钱。
    而李小梅自己没有钱,自己没有能力去独立去完成这笔利润可观的毒品买卖,她要找位能够出钱的下家,然后自己从中赚取一个差价就行了。
    彭海峰最后没有战胜自己内心的矛盾,最后答应李小梅从事这起毒品买卖。李小梅找到下家的毒资落实后,高兴地飞到F市去找她的上家王天宇查看毒品,在F市,李小梅亲自验了海洛因的纯度和质量,对王天宇的毒品质量比较满意。
    李小梅验完毒品回到M市后,再次把验证毒品质量的情况告诉了彭海峰,希望彭海峰放心!
联系好上下家之后,李小梅就开始联系让上家王天宇交货了,双方初步约定是交易一公斤海洛因。
毒品交易 中途被查
    王天宇接到李小梅的“订单”后,王天宇先安排他的马仔、他远房的亲戚王大安先坐火车将毒品从F市运到M市,王天宇将两块毒品捆好放在一个行李箱里交给王大安,叫他负责带到M市,到M 市后有人会来火车站接他。
    将毒品交付给王大安后,王天宇自己第二天一早从F市坐飞机到M市,李小梅找了一个出租车去M市机场接王天宇,接到王天宇后,李小梅告诉彭海峰“货”晚上就到了,让他把钱送来,彭海峰把多少辛苦存下来的钱送给了李小梅,然后由李小梅支付给了王天宇。王天宇在等王天安将“货”带到M市后交给李小梅的人。
    王大安打电话告诉王天宇他带的“货”快到M市了,李小梅一边安排他的“马仔”到火车站去接王大安。一边又要打出租车送王天宇去机场,王天宇要坐当晚最晚的飞机回F市。
    李小梅的马仔到了火车站,接照他们之间事先的约定在火车站附近的某酒店里交接毒品,当李小梅的马仔刚接过装有毒品的箱子准备离开时,被早已布控好的缉毒警察一举擒获。
乘胜追击 抓获主犯
    警察加大对王大安的审讯力度,王大安很快就供认出他的“货主”王天宇,王大安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抓捕王天宇,以争取立功,M市警方在王大安的配合下在机场正要准备登机离港的王天宇抓获……
    被抓获后的王天宇深知很可能要“掉脑袋”了,唯一争取立功才有可能获得活下来的机会,王天宇很快又向警方供出了李小梅,在王天宇的配合下,警方很轻松地当晚就将李小梅抓获归案。
    胆小怕事的李小梅更是经不住公安机关的审讯,不仅供出了彭海峰在本次毒品交易的作用,还说彭海峰过去吸食并贩卖麻古等毒品,说彭海峰的家里可能还藏有毒品。
    于是,当晚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M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的民警在市委机关大院家属区的陈丽娜警官家中,抓获了其老公彭海峰,并从其家中搜缴到麻古4000多克。
严厉打击 三名死刑
    M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定,王天宇、李小梅、彭海峰等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三名被告人死刑。这!的判决明显是偏重的判决!
    三名被告人都不服一审判决,都分别提起上诉,Y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继续维持一审对三名被告人的死刑判决,将案件依法报请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最后的死刑复核老公贩毒  调离警营
    彭海峰因贩卖毒品被抓获后,其妻子陈丽娜迫于各种压力,被调离了她钟爱的公安机关,脱下了那身她已经深深恋上的警服,陈丽娜被调到无权无职的档案局工作。当最后脱下警服那天,陈丽娜一个人痛苦地整整大哭了一天。
二、律师辩护
彭海峰一、二审被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等待他的将是如果最高法院将其核准即将被执行死刑。
    为了能救老公彭海峰,陈丽娜独自承受了所有的痛苦和不幸,她经过多方反复比较之后,决定聘请我作为彭海峰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为此,在春节前夕的前二天陈丽娜亲自从M市飞到北京,与我办理了授权委托手续。
    我见到的陈丽娜确实是一位警营中少有的漂亮的女警花,一位兼备了南方女孩白皙皮肤与北方女孩特有的高挑完美身材集于一身的女孩,一位曾经M市委机会大院长大的“官二代”,突然之间成为了一名毒贩死囚的妻子,人生就是这样的无常……
    春节之后,农历正月初八,刚上班的我就坐上了从北京飞往M市的航班,到M市看守所会见我的当事人彭海峰,我想尽力帮他,我被她们美好的爱情故事所打动,还有他漂亮的曾经为警察的妻子和仅有二岁多的女儿,我不希望他们就这样失去了她们所深爱着的爱人和父亲,特别是以“被枪决”或“被注射”这种残酷的人为的“合法的”方式。我以我的智慧和经验努力帮助他在最后的最高人民法院的死核程序中实现“起死回生”…… 
战略调整:改无罪辩护为非死辩护
    接收委托后,我发现本案一、二审过程中,被告人彭海峰及其辩护律师均作无罪辩护,均不认为他们构成犯罪,他们均认为彭海峰交给李小梅的钱不是法院认为的用于购买毒品的毒资,辩解那些钱是借给李小梅或借给她儿子做生意的,前后辩解的内容不一致,他们辩解彭海峰没有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
    尽管彭海峰及其辩护律师一、二审过程中无意作无罪辩护,但最后依然被一、二审法院二次判处死刑。我个人认为,这种无罪辩护的理由是很牵强的,是很难让法院相信的,还不如换一个方式。做一个认罪后的不应判处死刑的“非死”辩护,我将我的辩护思路与想法与彭海峰的家人沟通交流后,得到了他家人的认可。我就按此思路准备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辩护。
     在约见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法官当面陈述律师意见时,我提出:
   “本律师认为彭海峰构成贩卖毒品罪,不认同一、二审中被告人及辩护人认为无罪的意见,但本案不应适用死刑。”
    法官听到我首先就如此提出辩护意见,她们对我实事求是、务实的辩护风格比较认可,并主动问我本案不应核准死刑的理由、以及对本案的证据与事实有什么意见,为我下步后面的沟通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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