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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改判在最高法院》连载104
发布日期:2013-09-11    作者:孙中伟律师
《死刑改判在最高法院》连载104




毒品接应
威尔逊提起的C那个女人名叫艾丽娜尔,艾丽娜尔最初贩卖的毒品都是通过其父亲从威尔逊那里弄到的,后来艾丽娜尔与威尔逊开始单独联系。
艾丽娜尔在案发前一直从事贩毒活动,20075月初,公安机关就发现艾丽娜尔等人在GM宾馆一带有贩卖海洛因的嫌疑。
这里提到的GM宾馆,位于C市的市中心,因为人员来往频繁,对于贩毒来说地理位置可谓相当优越,因此成为艾丽娜尔从事贩毒活动的固定窝点。
为了毒品交易的方便,艾丽娜尔专门在GM宾馆开了两个房间,其中的212房间用于住宿,315房间用来藏匿毒品。
艾丽娜尔有一帮手,名叫古丽旦,她是艾丽娜尔的母亲介绍来的。
古丽旦带着两个孩子,自然很辛苦的,加上她自己也有毒瘾,沾染上那个东西有很长时间了,想戒掉已经很难。
后来古丽旦经艾丽娜尔的母亲介绍,开始帮助艾丽娜尔贩毒,一则古丽旦可以免费吸食一定数量的毒品,另外艾丽娜尔每次还给她50-100元不等的好处费。
她们每次交易都有明确的分工,由古丽旦负责将毒品交给要买毒品的人,艾丽娜尔则负责收钱。她们每次的交易量都不大,但交易次数却很频繁。
200768日下午,艾丽波斯坦和米曼到C市后,打通了接应人艾丽娜尔的手机,然后叫了辆出租车径直去往GM宾馆。

          星级宾馆里的毒品交易
入夏的C市,这天下午格外的闷热,那种沉闷犹如艾丽波斯坦的心境。焦躁、烦闷充斥着她不安的内心,罪恶的交易与幼子的病痛带给她的锥心的痛依然纠缠着她,现在她只希望所有的一切都能快些结束。
艾丽波斯坦和米曼在GM宾馆的门口见到了前来接货的艾丽娜尔,随后艾丽波斯坦用米曼的身份证开了GM宾馆的207号房间。
为谨慎起见,艾丽娜尔让艾丽波斯坦和米曼将毒品带到同一宾馆的212房间。
进入212房间后,艾丽波斯坦和米曼坐在靠着卫生间的床上,正对着窗户。艾丽娜尔坐在两人的对面。房间里靠窗户的地方还摆放着一个沙发,沙发上坐着两个不相识的女人。坐定后,艾丽娜尔问艾丽波斯坦东西是不是带来了,怎么来得这么晚。
“东西带来了,就在塑料袋里,晚来是因为火车晚点了。”艾丽波斯坦随声答道,并打开了塑料袋。里面有三大块毒品,都是长方形的,长约9厘米,宽约6厘米,高约1.5厘米,灰色的。还有两个小块儿的毒品,以及“D粉”。每块毒品上面都标有重量。
按照威尔逊开的条件,卖给艾丽娜尔是每克210元,每克至少要赚到30元的利润才行。
“便宜点吧,190元或者200元”,艾丽娜尔讨价还价着。
“这价格太低了,我们赚不到钱的,如果每克190元的话,我们连路费、工钱都要搭进去,更别说挣什么钱。”
双方一直在毒品的价格上讨价还价了很久,最后终于以每克210元的价格敲定下来。
随后艾丽娜尔带艾丽波斯坦上楼进了315房间,把毒品进行了称重和交付,因担心走漏风声,艾丽娜尔支开了古丽旦,把装有冰绿茶纸盒的方便袋藏在了房间电视机下的柜子里,把装有海洛因的纸盒藏在了房间的床铺下,并给了艾丽波斯坦10000元现金,说是“D粉”的钱,然后就离开了。
毒品在蔓延
艾丽娜尔在这一带已经形成了一个成熟的关系网络,在古丽旦的配合下,当天晚上7点钟左右,就有一个新疆女子到她们那儿买了10克海洛因。
当时艾丽娜尔对古丽旦说GM宾馆附近的肯德基门口有一个穿黑色中裤的二十八九岁的新疆女子要货,让古丽旦把那个女人带到212房间。那个新疆女子到了后,艾丽娜尔就从315房间称了10克海洛因,包成了25个小包送到了212房间,给了那个新疆女子,当场收了2500元钱。
第二天早上六点半,艾丽娜尔给一个叫格里木的买主送了30克海洛因。
艾丽娜尔经手的所有毒品交易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双方交易的时间非常短,并没有太多的交流,每次都是现钱现货交易,短短的几分钟时间内就完成了。  
带刺的海洛因
马丁·路德·金曾经说:“人们无法通过邪恶的手段来达到美好的目的,无论这样的目的是多么值得人们同情与怜悯,又是多么的符合人伦道德之情。”
就在艾丽波斯坦这次到C市的第二天下午,就被缉毒警察抓获。
当时是在GM宾馆,艾丽娜尔指使古丽旦去315房间取毒品贩卖给一个买主,当古丽旦取完毒品刚从房间出来,就被已经注意多时的缉毒警察抓获,随后在楼下212房间抓获艾丽娜尔,在207房间抓获艾丽波斯坦和米曼。
当场从艾丽娜尔身上查获海洛因3.6克,从古丽旦身上查获海洛因19.6克,从315房间的床铺下查获海洛因235.4克。
      二、律师辩护
通过网络接受委托
艾丽波斯坦一审委托了案发当地的一名律师为她辩护,一审被判处死刑后,其在新疆工作的弟弟通过网络平台,想为她找位高水平的律师继续为她辩护,经过多方反复比较,经过多次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咨询,最后决定委托我作为艾丽波斯坦的二审辩护律师。很快,我和委托人用特快专递这种方式完成了委托手续的办理,免去了委托人往返新疆和北京两地的麻烦。
相见于C市看守所
每一次接受死刑犯家属的委托后,我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亲自到看守所去会见死刑犯本人,不管关押地多远多偏辟,这是一位死刑辩护律师应有的责任和使命。因为我总认为通过亲自当面会见死囚犯,总会有些灵感找到帮助其起死回生的突破口和辩护思路!
2008818日,在C市姜律师的协助陪同下,在C市看守所隔着窗条的律师会见室里,我第一次见到了我的当事人艾丽波斯坦。 随着那熟悉的沉重的拖着脚缭的“哐当哐当”的声音由远及近,艾丽波斯坦被两位女狱警带来后坐到犯人专用的“老虎椅”里,她一直低着头,我只能看到她头上漂亮的金黄色头发,也许她以为又是公检法部门的人再一次来提审她了。当我告诉她我是她弟弟为她聘请的来自北京的律师时,她突然抬头看了看我,眼中无意识地流露出了欣喜的目光。
在接下来的律师会见的交流过程中,艾丽波斯坦用她那不太熟练的带有明显维吾尔族语调的汉语艰难地向我平静地如实陈述了一审判决书中所认定的主要犯罪事实。她如此的坦白让我反而有些不太习惯,因为她这个案件中涉案的海洛因是否存在存疑,并不是那种“人脏俱获”证据十分充足的毒品犯罪案件。我时常遇到的绝大部分死刑犯在此情况下常常会极力翻供辩解否认的情况并没有出现,但在后面的交流过程中还是让我如愿以偿地找到了一些死刑改判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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