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棍打残睡梦中“仇人”获拘役
男子见被害人在邻居家睡觉,想到被害人与自己和父亲都有过节,遂冲动起来,找出一根树棍就是一顿乱打,致被害人轻伤甲级、九级伤残。近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宣判这起故意伤害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赖雨拘役五个月零十日。
2012年7月7日14时许,被告人赖雨行至广昌县驿前镇横街组赖清家,发现被害人赖宝在赖清家睡觉,想到自己和父亲都曾经与赖宝发生过冲突,被赖宝打过,便产生了教训被害人赖宝的想法。后被告人赖雨到赖清邻居家门口拿了一根茶树棍,朝正在睡觉的被害人赖宝头上、脸上打去,致使被害人赖宝头部、左边颜面部、左肩等部位多部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赖宝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构成九级伤残。2013年3月1日被告人赖雨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在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赖宝与被告人赖雨的亲属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被告人赖雨赔偿赖宝经济损失人民币40000元,并取得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赖宝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赖雨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赖宝轻伤甲级、九级伤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赖雨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广昌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赖雨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鉴于被告人赖雨具有自首情节,且在本院主持调解下,其亲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赖宝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