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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出怨气带刀随时砍人 砍伤仇人进监狱
发布日期:2013-07-26    作者:110网律师
田林一男子随身带着菜刀准备遇到“仇人”的时候随时“发挥”,结果砍了“仇人”出了心中怨气之后自己却进了监狱,可悲。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故意伤人案,被告人赵XX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田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XX因琐事和被害人劳XX有矛盾。2003年9月29日晚,被告人赵XX在那农屯的公路上碰见劳XX,即拨出随身携带的一把菜刀朝劳XX的胸部砍去,致劳XX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劳XX的伤是轻伤。2013年4月10日,被告人赵XX的家属赔偿被害人劳佑发医药费3118元,并取得被害人劳XX的谅解。
田林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XX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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