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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张百元旧钞将人砍伤 男子被判拘役5个月
发布日期:2013-07-08    作者:110网律师
7月5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吴小豆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2011年7月29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吴小豆同王林、冷小员等人在武宁县城交通路“圆生圆”夜宵店吃夜宵。结账时王林因一张百元钞票较旧与被害人彭小岗发生口角,打了彭小岗一巴掌,彭小岗便用一块账单的木板打了王林背部一下。见此情形,吴小豆从冷秦包里摸出一把刀,冲进店内追砍彭小岗,在店内将彭小岗的左上臂砍了一刀,后逃离现场。经鉴定,彭小岗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乙级。
案发后被告人吴小豆主动到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砍伤彭小岗的犯罪事实,已赔付被害人彭小岗1476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小豆无视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吴小豆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吴小豆案发后主动到公安局投案,属自首,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酌情可从轻处罚。遂作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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