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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废弃楼房中抢劫强奸收废品女获刑8年
发布日期:2013-07-26    作者:110网律师
 丧心病狂,抢劫强奸收废品女性,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7月25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抢劫强奸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巴特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3年2月23日16时许,被告人巴特来到海拉尔区东升路被害人彦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称其有一些旧电器不要了,要卖给彦某,东西就堆放在附近。随后,彦某踩着三轮车随巴特来到一废楼中。被告人巴特将彦某打到墙角,抢走了彦某随身携带的人民币48元。之后,又对其进行殴打,不顾彦某的苦苦哀求,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法院认为,被告人巴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巴特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奸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对被告人巴特应数罪并罚。综合其犯罪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等情况,法院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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