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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内三次作案 “米老鼠”难逃法网
发布日期:2013-07-10    作者:孙新律师
因玩牌输了钱无法还债,陈大明重操就业,七天内三次凌晨作案仍难逃法网。近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陈大明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现年43岁的陈大明家住营山县蓼叶镇,整天好逸恶劳,根本不想怎么去干活挣钱,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释放后的陈大明并没有踏踏实实开始新生活,工作仍然三天打鱼两天晒网。2011年9月因打牌输了钱被四处催债的陈大明再次萌生了盗窃的念头。分别于2011年9月23日、9月28日,撬开营山县城南镇火烽村刘华家、张友家、陈生家,盗走3只鸡、80斤玉米、1台抽水机、l把虎口钳子、800余斤稻谷。案发后被盗物品经鉴定,共价值人民币132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大明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侵犯了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被告人陈大明在审理中能如实供述,并承认有罪,赃物已折款退还,可予从轻判处。被告人因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又犯本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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