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家人闹矛盾赌气抢劫 男子当场被抓获刑
男子与家人发生争吵后,为赌气持械抢劫他人。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被告人张军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90后张军大专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便一直待在家里。
2013年3月27日,张军与家人因为小事争吵起来,后张军一气之下便离开家,并决定做点事出来给家人看看。3月28日,被告人张军来到南昌市赣桥南路一商店内,持随身携带的木柄铁锤胁迫店主被害人郭鹏交出店内现金,被害人郭鹏随即大声呼救,正在隔壁房间打牌的众人闻讯赶来将被告人张军制服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胁迫的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张军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张军系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有坦白情节,且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