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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假枪抢劫金店 广西荔浦两男子一审获重刑
发布日期:2013-05-27    作者:110网律师
2012年6月14日,广西荔浦县发生一起抢劫案,位于该县荔柳路的一家名叫“世爵百年大金店”的珠宝店遭两名男子持械抢劫。2013年5月14日,荔浦县人民法院对该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刑事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
该两名男子分别名叫李成强、韦永东,均系荔浦籍贯,无固定职业,其中李成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于2008年5月12日刑满释放。二人因经济困顿,于2012年6月份开始密谋抢劫荔浦县城内的金店,经准备作案工具、踩点后,二人于2012年6月14日20时许,趁着天下大雨,身穿蓝色雨衣,头戴全封闭式摩托车安全帽,携带假手枪、电棍、铁锤等作案工具,来到荔浦县世爵百年珠宝店。被告人李成强持假手枪及电棍控制店内的工作人员,韦永东持铁锤敲碎店内的柜台进行抢劫,二人抢得黄金项链五条、黄金手链十条后逃离现场。此后二人将抢得的黄金分别拿到柳州和南宁等地进行销赃,共获得赃款四万六千元。
该案在当地引起极大的影响,社会各界予以高度关注。荔浦县公安局在案发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过缜密而卓有成效的摸排工作,公安机关获取重要破案线索。同月27日,潜逃两周的李韦二人被抓获归案。
广西荔浦县人民法院认为,二被告人暴力劫取他人财物,身触刑律,证据确实充分,应受国法严惩。遂依法分别判处李成强、韦永东各有期徒刑十五年、十四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一万元的刑罚。二被告人贪图钱财却不行于正道,自觉计划周密,妄图侥幸,却不料法网恢恢,终难逃被严惩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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