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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QQ冒充《星光大道》行骗 12名年轻人受审
发布日期:2013-05-25    作者:王怀臣律师
冒充《星光大道》行骗 12名年轻人受审

本报讯《人民法院报》2013年5月22日 报道
      12名80后、90后利用QQ发送虚假的中奖信息,冒充中央电视台《星光大道》栏目组等,编造各种理由骗取他人钱财近17万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起网络诈骗案,李某等被告人一字排开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这个网络诈骗团伙的人员年龄在23至27岁之间,大多为初中文化。他们利用电脑设备、网络技术、黑客软件等作案工具,冒充中央电视台《星光大道》、《我要上春晚》栏目组,冒充腾讯公司等,向QQ好友及其QQ空间发送虚假的QQ中奖信息。该团伙内部分工明确,由专人负责组织管理、领取赃款、软件管理、技术培训、发放工资、发送诈骗信息等工作。
       从本案19名受害人的情况看,他们来自北京、浙江、福建、湖南、广西、海南等十八个省份,并且以企业打工者、农民工、单位职工和学生居多。现年41岁的阿璐是最典型的一名被害人,她是湖南省湘乡市的一名单位职工。2012年2月9日11时许,她在单位宿舍登录自己的QQ账号后,发现有个中奖信息:“恭喜您已中得《星光大道》场外观众奖,奖金是6.8万元和一台笔记本电脑”,并留有联系电话。因为阿璐平时发过一些互动短信给《星光大道》,当看到获奖信息的时候她就信以为真了,并按照上面留下的电话号码打了过去。
       电话的另一头是一名说标准普通话的男子,他在接到阿璐的咨询电话后,声称首先要查询确认过后再答复她,于是挂断了电话。过了一会,该男子打来电话回复阿璐:“恭喜您!已中得6.8万元大奖和一台电脑!”欣喜若狂的阿璐接着问要如何领奖。男子告诉阿璐先要交10%的个人所得税,他们不能垫交,并告诉她一个工商银行的账户,让她把6800元汇到该账户。阿璐把钱汇过去后,对方遂打电话问她想要什么颜色的电脑,阿璐表示想要粉红色的。此后,阿璐问对方自己的6.8万元为什么还没有到位。对方称阿璐已经过了领奖时间,只能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并需要一笔公证费用。领奖心切的阿璐听信对方的安排,分三次汇了8000元、900元、5000元到对方账户,前后一共向被告人汇去20700元。但是,始终未见6.8万元和笔记本电脑的踪影,阿璐方知自己上当了。


2012年3月9日,上述诈骗人员被抓捕归案。此犯罪团伙涉案19起,主要以发布虚假中奖信息,要被害人交付“保证金”、“个人所得税”、“运费”、“手续费”等方式骗得钱财近17万元。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互联网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发送诈骗信息五万条以上,诈骗数额巨大,构成了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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