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店主骗取家电下乡补贴款2万元获刑加罚金
家电产品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国家给予财政补贴,本是一项惠民好政策,然而有些经销商却打起了歪主意,为贪图利益,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财政补贴款。近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一名女家电经销商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女店主王某经营位于常德市鼎城区的XX电器有限公司。2011年以来,王某在经营该公司期间,为套取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款,先后从16人处借得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又从常德市富民公司业务员张某处以60元每张的价格购买“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后采取虚假购买、置换家电的方式套取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款10784元。为了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款,王某又从蒋某等6人处借得居民户口本、身份证、粮食直补卡,采取虚假购买家电的形式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款9652.7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家电销售事实,以农户名义冒领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款逾两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依案情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