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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刑法总则:犯罪构成事实错误
发布日期:2013-04-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犯罪构成事实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事实情况的认识发生错误。

首先,客体认识错误,指对自己侵害的客体本身认识错误,如将侵害生命误认为是侵害身体,这种情况应按行为人意图侵害的客体定罪。

其次,客观方面认识错误,一是对行为性质认识错误,二是对行为工具认识错误,三是对行为对象认识错误。

最后,因果关系认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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