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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犯罪构成概述
发布日期:2013-03-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1、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决定某一行为是否具有危害性及其程度,并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具备的一切要件的总和。

  2、犯罪构成的四要件有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

  二、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犯罪概念回答的是什么行为是犯罪;而犯罪构成讲犯罪是怎么成立的,标准是什么?标准就是四大要件,缺乏了一个,就不能成立犯罪。

  三、犯罪构成的应用问题

  1、分析案例

  任何案例分析都离不开犯罪构成。就是根据犯罪构成的这四大要件结合案情来分析案例,决定这个人构不构成犯罪,如果具备了这四大要件就构成犯罪,如果不具备这四大要件就不构成犯罪。

  2、分析法律法条

  例:请评析法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答:这个法条是关于破坏军婚罪的规定。罪状是虚名罪状,然后再讲它的主体是什么,主观要件是什么,客观要件表现为什么,侵犯的客体是什么,然后它的法定刑是什么。

  四、犯罪构成的分类

  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⑴、基本的犯罪构成是由分则条文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完成形态,是犯罪的标准形态,是单个人实行既遂的犯罪。

  ⑵、修正的犯罪构成主要是由总则规定的未完成形态和共同犯罪里的帮助犯和教唆犯。

  例:将一个人杀死,为基本犯罪构成;杀人未遂出现不标准的情况,根据总则比较既遂处罚;实行行为和既遂的是基本的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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