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后抢救无效死亡
发布日期:2013-03-03    作者:聂晓东律师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后抢救无效死亡
    我爸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6月6日上班期间感到不舒服,就跟管事人说了一下,未走出厂门口就摔倒在地上,我哥就赶快开车送她去医院,但在路上就断气了,去到医院,医生说不行了。 对于我爸爸的情况,这属于工伤吗?我没有爷爷和奶奶,我和我妹妹都成年了,我爸爸今年已过55周岁了,我妈妈今年54 周岁,像我们家这种情况,能得到多少钱?怎么算?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初步判断您父亲应认定为工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如果经过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您帮助。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