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离婚案件的调解工作
离婚案件是民事案件类型中相对比较容易处理的纠纷类型,较之于相邻关系、承包纠纷、损害赔偿等类型的案件,它呈现出纠纷的单纯性、审理的模式性和裁判结果的相对固定性(离或不离)的特点。但是离婚案件关系到家庭的完整、子女的成长、社会的稳定,它足以影响当事人的一生。因此,离婚案件的简单性与其对当事人影响的深远性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律师对待最简单的离婚案件也要从最深远的角度为当事人着想,把解决双方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作为根本。
第一,充分和自己方的当事人沟通。耐心听当事人的倾诉,了解当事人的一堆陈谷子、烂芝麻的琐碎事情,并从中掌握一些细节,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有个初步的了解和判断,这样做也有助于建立起己方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这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的工作也比较好做。
第二,和法官沟通。把律师掌握的一些基本事实通过这种方式让法官在庭前就有个基本的认识。现在基层法院的案件越来越多,法官已经基本没有时间做到庭前充分阅卷了,因此律师的工作就要做细,通过沟通的这种方式使得法官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状况以及离婚的理由有个大概的认识并积极的说服法官来主持调解工作。
第三,必要的时候也要和对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对方当事人对婚姻的一个基本态度,到底他是“离还是不离”。这就需要律师在己方当事人了解的一些家庭琐事中找一些话题引导对方表现出真实的想法和目的。
第四,根据这些工作中掌握的细节问题综合作出一个判断是调解和好还是调解离婚,然后再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充分表达律师的意见。总之,怀有一颗公平正直的心,把自己置身于当事人的地位去思考,不厌其烦地和双方进行沟通,最终取得双方对你的信任,认为你提出的调解意见是为他们着想,从而达到调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