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制史名师讲义:美国法
发布日期:2012-12-1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司法考试法制史名师讲义:美国法。2013年司法考试备考的号角已经吹响,为了帮助更多的考生通过2013年的司法考试,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整理出司法考试法制史中美国法的笔记,供大家复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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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法的特点:封建因素少,种族歧视色彩浓厚。
2、1787年联邦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成文宪法,宪法修正案是改变宪法的唯一方式。
3、美国的立法和司法双轨制。法律 教育 网
4、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确立于1803年“马布里诉麦迪逊”案,宣告了联邦宪法的最高地位。
5、美国颁布了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法。
6、美国刑法创造了缓刑制度,并将教育观念和人道主义引入刑法改革。
7、英美法系的特点:判例法;日耳曼法;法官造法;归纳推理;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