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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申报(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2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申请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申请表格 《娱乐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服务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申请受理机关 主管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
决定机关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程  序
时  限 申报当天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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