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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缴纳申报(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2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有偿转让行为。
申请材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申请表格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申请受理机关 单位和个人将购买的房地产再转让的,由国土房管部门代征税款。除此之外,其他的房地产转让由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区局(税务所)申报缴纳。
决定机关 主管区局(税务所)或国土房管部门
程  序 单位和个人将购买的房地产再转让的,纳税人填写《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备齐过户资料到国土房管部门申报缴纳。除此之外,其他的房地产转让由纳税人填写《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区局(税务所)申报缴纳。
时  限 1个工作日(不包括申请人补报资料和税务机关重新调查核实时间)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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