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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年度申报
申请材料 纳税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申请表格 《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申请受理机关 主管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
决定机关 主管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
程  序
时  限 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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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026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境外所得申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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