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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申报(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
申请材料 纳税人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申请表格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申请受理机关 主管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
决定机关 主管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
程  序
时  限 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相关表格下载

BB024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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