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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体育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办理地址: 南京西路150号402室
办理时间: 周一、三、五,上午9:00-下午5:30
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 1.体校应当根据本地区的体育传统和运动项目布局开设办学项目。 2.体校必须具备与所设置运动项目相适应的训练场馆、器材设施。集中学生文化学习的体校必须按照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具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文化教学设施、设备。 3.申请举办体校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审批工作应当以体校的设立条件、设置标准为依据,要有利于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
申办手续: 1. 成立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的书面申请 2. 具备办学条件的证明(参考《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 3. 填写“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申报表”
办理程序:   1.申办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训练教学条件上报市区县体育行政部门审核;
  3.文化课的配备条件上报市区县教育机关审核;
  4.抄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凡是冠以"中国,国家,全国,国际”名称的体校必须经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办理依据: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1999年2月4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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