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4C004
事项名称: 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4、《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办公地址:
乘车路线: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相关网址: www.bjsports.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办学宗旨明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注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具有体育专长的人才,为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3、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4、体育专业教师应当具备相应教练员资格。体育专业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能低于1:50;
5、具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体育教学、训练场馆和器材设施。体育训练室内场地人均不少于0.5平方米,室外场地不少于1000平方米;
6、具备与体育教学、训练相适应的辅助设施,如浴室、医务室等;
7、具备《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相应办学条件;
8、具备实施义务教育教学的师资条件;
9、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开齐课程门类,开足课时,达到国家基本要求。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开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学校名称、地址;培养目标;办学规程;办学层次;办学条件等);
2、章程;
3、体育教师资格证明;
4、开办者身份证明;
5、场所、校舍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6、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7、提供师资情况材料;
8、提供学校课程设置方案。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如果需要实地核查的,配合实地核查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符合条件的,在联合审批表上加盖本单位印章,由区(县)体育行政部门制作办学许可证并送达当事人;
2、不符合条件的,由区(县)体育行政部门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4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2、办公地址:
3、乘车路线:
4、联系电话: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
7、网址:www.bjsports.gov.cn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