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经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13要素166个条款)的要求评审考核合格。内容包括:
1、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的编制符合《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的要求;且上述质量文件能有效运行。
2、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配备及其准确度、量程等技术指标,必须与检验的项目相适应,其性能必须稳定可靠并经检定或校准合格。
3、计量检定、 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 包括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条件,均应适应其工作的需要并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
4、使用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其操作技能必须考核合格。
5、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具有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和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6、新增检验、测试、计量公正服务项目,应当申请单项计量认证。
二、申请
(一)申请材料
1、新办申请:
1.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IC卡。非独立法人的,除提交上级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IC卡外,还应提交上级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①母体法人授权该机构独立开展检测工作,不受来自母体法人的干涉的声明;②母体法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1.2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申请书及5个附件1套。在计量认证申请书附件2中要求注明财务帐号;没有独立帐号的,须开具盖有财务主管部门印章的财务独立核算的证明材料。
1.3典型实验报告。典型实验报告每检测类别提供1份,其内容及格式应符合计量认证要求。
2、变更:
2.1填写“计量认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2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包括:
(1)机构名称或地点变更的,提交变更后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其它变更的,提交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的批文。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 受理机构: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监督处
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3. 乘车路线:119、408、409、422、656、740、753、827、840、939、944(含支线)、983支,运通101、运通110、运通113路育慧里站(北四环外环)、芍药居站(北四环内环)
4. 咨询电话:84611177(总机)
5. 监督电话:84611177-6005
6. 办公时间:
7. 网址://www.bjts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