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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26C001
事项名称: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
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5、《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工作规则(试行)》
6、《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工作日(此项许可需要组织专家对质检机构进行评审40个工作日,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办理机构: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和执法督察处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乘车路线: 119、408、409、422、656、740、753、827、840、939、944(含支线)、983支,运通101、运通110、运通113路育慧里站(北四环外环)、芍药居站(北四环内环)
联系电话: 84611177(总机) 
监督电话: 84611177-6005
相关网址: //www.bjtsb.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二.申请
(一)申请材料
1、申请建立质检站、获证质检站五年到期延续授权资质、申请扩项质检站,需上报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申请书1份。(依据关于发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的通知 质技监认函[2000]046号)。包括以下内容:
1.1机构概况;
1.2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项目表。
1.3组织机构图。
1.4检测人员一览表。
1.5检测能力分析及分包情况一览表。
1.6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及其检定/校准一览表。
以上六项内容必须齐全,填写必须清楚,无漏项、填写必须符合要求。
2、现行有效版本的质量手册一套和程序文件目录。(依据同上)
3、质检机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据同上);
4、典型检验报告1份(依据同上);
5、能力验证活动记录(依据同上);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IC卡。
7、新建质检站的受理,应根据北京市的需要,并已取得首次建立质检站(所)批准筹建文件。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现场评审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制发行政许可决定和相关证照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和执法督察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3.乘车路线:119、408、409、422、656、740、753、827、840、939、944(含支线)、983支,运通101、运通110、运通113路育慧里站(北四环外环)、芍药居站(北四环内环)
4.咨询电话:84611177(总机)
5.监督电话:84611177-6005

6.办公时间:
7.网址://www.bjts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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