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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被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纠纷案【学习札记122】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
发布日期:2012-05-07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被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纠纷案【学习札记121】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22(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张某某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被解除劳动合同诉某某科技公司支付赔偿纠纷案
【裁判摘要】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在本单位内部实施的、关于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制度,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应当依法审查该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超越合理权限对劳动者设定义务,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6期,总第18辑,法律出版社 2012年3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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