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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节日红包等形式收受财物构成受贿罪案【学习札记114】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14(苏州
发布日期:2012-05-03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节日红包等形式收受财物构成受贿罪案【学习札记114】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14(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庄某某以节日红包等形式收受财物构成受贿罪案
【裁判摘要】
行贿人利用逢年过节期间以红包的形式给付行贿款,虽然每一次行受贿未必都一一对应具体的请托事项,但受贿人利用职务之便连续、多次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依然构成受贿罪。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6期,总第18辑,法律出版社 2012年3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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