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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经理被控伪造劳动合同
发布日期:2012-04-30    作者:孙心远律师
   被告人王涛伪造劳动合同及销售合同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原公司支付业务提成款上百万,仲裁采信其劳动合同裁决其获赔78万,双方均对仲裁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因该案涉及刑事中止审理。近日,被告人王涛因犯诈骗罪被公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4月,被告人王涛到北京杰尔可邦科贸有限公司担任零售经理一职,负责经营建材洁具。2008年8月,公司与王涛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009年3月,被告人王涛持伪造的劳动合同及销售合同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杰尔可邦公司按照劳动合同及销售合同金额支付拖欠的业务提成款80万元及拖欠的25%经济补偿金20万元。
      2009年4月28日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杰尔可邦公司向被告人王涛支付提成款人民币63万余元及拖欠的25%经济补偿金15万余元。
      2009年5月15日,被告人王涛向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杰尔可邦公司支付计件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人民币近90万元。
      2009年8月13日,因该案涉及刑事案件,法院依法对该案中止审理。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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