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并有自主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北京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分证及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3、相关知识(《气象法》、《人影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气象及人工影响天气专业知识、人工影响天气设备机械常识和操作技术)考核合格证明(当地区县气象局出具); 4、《政治审查合格证明》(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 5、《身体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相关知识(《气象法》、《人影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气象及人工影响天气专业知识、人工影响天气设备机械常识和操作技术)考核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上岗证》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气象局、区县气象局 2、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区县气象局地址见附件 3、乘车路线:334、347、360、360区间、360快、425、437、632、709、714、804、831车道沟桥东下 4、联系电话:68400604,区县气象局电话见附件 5、监督电话:68400891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mb.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