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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审批(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57C005
事项名称: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审批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8号)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区县气象局
办公地址: 区县气象局的办理地点
乘车路线: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相关网址: www.bjmb.gov.cn
备注:
办理程序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审批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并有自主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北京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分证及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3、相关知识(《气象法》、《人影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气象及人工影响天气专业知识、人工影响天气设备机械常识和操作技术)考核合格证明(当地区县气象局出具);
4、《政治审查合格证明》(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
5、《身体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二)注意事项:

、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相关知识(《气象法》、《人影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气象及人工影响天气专业知识、人工影响天气设备机械常识和操作技术)考核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上岗证》
(二)注意事项:
1
、完成时限:20
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气象局、区县气象局 
2、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区县气象局地址见附件 
3、乘车路线:334、347、360、360区间、360快、425、437、632、709、714、804、831车道沟桥东下
4、联系电话:68400604,区县气象局电话见附件
5
、监督电话:68400891 
6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m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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