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资格审批(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57C003
事项名称: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资格审批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8号)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
乘车路线: 334、347、360、360区间、360快、425、437、632、709、714、804、831车道沟桥东下
联系电话: 68400604
监督电话: 68400891
相关网址: www.bjmb.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资格审批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资格应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北京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由所属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
3、所属区县人民政府同意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证明(由所属区县人民政府出具)。
4、空域保障批准证明(由当地空域主管部门出具);
5、年度运行经费资金来源证明(由有效金融机构出具)。
6、所有指挥、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复印件(由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
7、所有高炮、火箭设备来源合法证明;
8、所有作业设备年检合格证明(由指定设备检验单位出具),弹药存放地安全证明(由所辖地公安机关出具);
9、每个作业点地理信息、周边环境详细说明,及安全射界图;
10、规章制度及业务规范。
(二)注意事项:

、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配合现场勘察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资格证书》
(二)注意事项:
1
、完成时限:20
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北京市气象局) 
2、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 
3、乘车路线:334、347、360、360区间、360快、425、437、632、709、714、804、831车道沟桥东下
4
、联系电话:68400604
5
、监督电话:68400891 
6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mb.gov.cn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