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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 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68(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2-22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未成年人在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 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68(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刘甲诉刘某某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案
关键词:
非法同居关系  非婚生子女  抚养
[裁判要点]
男女双方非法同居关系解除后,如双方的婚生子女尚在哺乳期,应由母亲抚养。但如果母亲尚未成年,人民法院可指定未成年母亲的监护人协助抚养。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标准与法律适用婚姻家庭卷》,李杰编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7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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