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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哺乳期男方无权请求解除无效婚姻关系 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65(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2-21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女方在哺乳期男方无权请求解除无效婚姻关系 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65(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廖某诉刘某解除无效婚姻案
关键词:
无效婚姻  哺乳期
 [裁判要点]
  无效婚姻的女方处于哺乳期,男方提出解除无效婚姻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标准与法律适用婚姻家庭卷》,李杰编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7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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