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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62(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1-10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新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62(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黄某杏诉石某监护权撤销权案
【问题】
撤销父母监护权的条件是什么?
【裁判要点】
监护权是一项权利,更重要的是义务与责任,父母监护权撤销的前提条件是父或母不充分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本案的审理法院从监护权撤销的立法意图考量,认为被告不便充分行使监护权不致否定其监护能力,但同时劝诫被告从子女的利益出发,更好的行使监护权。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案例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案例解读司法解释丛书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110月第1  201110月底1次印刷  主编  罗东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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