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判案例9
北京希优照明设备有限公司不服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行政决定案【裁判摘要】电子政务有别于传统行政方式的最大特点,体现在行政方式的无纸化、信息传递的网络化等方面。当事人在接受电子政务化的行政处理方式后,又以行政机关未向其送达书面处理决定为由主张行政程序违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李旭律师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