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考基础阶段刑法学习方法(1)
发布日期:2011-06-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做过司考刑法题目的考生都知道,目前司考的刑法部分命题偏重于理论,因此刑法总则部分处处是考点,应该全面掌握。在复习刑法总则部分时,要做到事半功倍,就需要制定一个适合自己的复习计划。不能局限于知道或了解的层面,而是要把知识点熟记于心,做到记清、记全、记准。对于总则的内容要整体把握,前后联系,切忌分条割目,零散掌握。刑法总则部分的复习重点较多,是全部刑法学复习重点最为集中的地方。

  主要包括:

  1. 刑法基本原则。理解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三项基本原则的具体含义,各自在刑事立法中和刑事司法中的体现,并能在分析案例与学习知识时自觉贯彻。

  2.刑法的效力范围。空间效力问题实际上是解决刑事管辖权的问题,应当明确其所采取的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的各自含义,理解各原则适用的条件和例外等。刑法的时间效力问题突出表现在刑法溯及力上,领会关于刑法溯及力上的四种理论主张含义。

  3.犯罪构成。应当明确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与犯罪的概念的联系与区别,掌握犯罪构成的必备共同要件和犯罪构成的重要分类。

  4.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既遂、预备、未遂和中止这四类停止各自形态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以及相互之间的区别所在,犯罪未遂的分类,即实行终了的未遂和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

  5.共同犯罪问题。共同犯罪的形式及其分类,共同犯罪人的种类的区分及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6.一罪与数罪。首先,明确区分一罪与数罪标准。其次,明确一罪与数罪的类型,关键理解实质的一罪与处断的一罪的基本内容,各种犯罪形态的相互区别。(法|律教育网整理)关于数罪的问题则主要在于"数罪并罚"上。

  7.排除犯罪性的行为。掌握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两类排除犯罪性的行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比较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之异同。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