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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复习专题:行政争议规则(二)
发布日期:2011-05-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行政诉讼的取证(表-75)

  诗曰:

  (一)

  法院取证依职权,

  二种情形记心间,

  涉及他人与国共,

  程序事项另半边。

  (二)

  法院取证依申请,原告第三人能行,

  原告无权提申请,有证在先束其行。

  客观原因办不到,三秘证据全需要,

  还有国家证据存,申请种类囊中寻。





依职权 ①相关事实认定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②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 依申请 原告、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提供确切线索的证据材料
①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法院调取的
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③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
④不允许法院依被告申请调取证据(因为行政法上的“有证在先原则”)


①证据可能灭失/以后难以取得
②法院依申请/依职权
③诉讼开始前/诉讼中
④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

  ★★行政诉讼的质证(表-76)

  诗曰:

  三利取证依职权,三秘取证依申请

  三秘质证不公开,定案必把质证来

  申请取证均质证,职权取证仅说明

  二审再审若质证,证据新来争议兴

一般质证原则 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 缺席证据质证 被告无理拒不到庭的,其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除外 涉密证据质证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其他应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调取证据质证 依申请调取的证据由当事人质证;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可由法庭进行说明并听取当事人意见 二审中的质证 二审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证据,对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均应进行质证 再审中的质证 再审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证据,或作为引起再审依据的证据,均应进行质证

  围绕证据的“三性”→ 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质证。

  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①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②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③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④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⑤证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行政诉讼的认证(重点掌握无效证据的类型)(表-77)

  诗曰:

  (一)

  若是认证学贯通,请问无效哪几种?不当手段利欺胁,程序违法须严重,

  偷拍偷录损他人,表达意志尚不清,超出举证时限外,违反法律禁止性。

  (二)

  部分无效不好推,唯独行诉有此规。无效部分非无效,乃指不准利被告,

  若对原告较有利,谁也不能否效力。自行收集不被批,所处时段须记忆,

  行为做后诉讼中,得来证据一场空。非法剥夺述申听,取证取来无用经。

  复议之时未提交,藏匿证据亦糟糕。复议机关虽补充,原先行为也难熬。

  不利证据真是好,其中玄机要知晓。

完全无效证据
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严重违反程序的不合法、一般违反的可以作为证据) “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 在中国领域以外或者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 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不予认可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被当事人或者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 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 部分无效证据 不利被告证据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 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剥夺公民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采用的证据 原告或第三人在诉讼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具体行为依据的证据(未采纳) 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 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未向复议机关提交的证据(复议中未提交)

  真题-31(05-45-单选)黄某在与陈某的冲突中被陈某推倒后摔成轻微伤,甲市乙县公安局以此对 陈某作出行政拘留 15 日的决定。陈某不服申请复议,甲市公安局经调查并补充了王某亲眼看到黄某摔 伤的证言后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陈某提出该处罚未经过负责人集体讨 论,一审法院遂要求被告补充提供该处罚由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记录。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此案应由甲市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王某的证言只能作为证明甲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合法的证据

  C.法院要求被告补充记录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D.法院对被告提供的记录形成时间的审查属于关联性审查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表-78)

依据 参照 参考 援引 转化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 其它行政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 WTO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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