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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住房公积金汇缴
发布日期:2011-01-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1、缴款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并在汇缴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填写转帐支票。

  2、如果缴款单位有人员调进或调出,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并在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上加盖单位公章。

  3、如果缴款单位调整汇缴比例或汇缴基数,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并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上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科窗口:2028542
投诉电话:州市行政服务中心:2030110
网    址:州住房公积金: //gjj.xjb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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