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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通行政执法讲义——开头语
发布日期:2010-03-23    作者:薛群英律师
河北省交通行政法及相关知识讲座讲义
                    —— 薛群英
   
在开课之前,我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学习文科类课程的方法。我的方法是:“抽骨”式学习法。也就是说,我在学习时,是将课程分为三部分内容来学习的,即“定义”、“问题”(即书上所介绍的某个问题包含的层次、内容、方面等)、有关的问题(如“问题的最先提出”、有意义的时间等)。我认为,对于每一门课,我们只要掌握了上述问题,则基本上掌握了课本的内容。我希望大家不妨在学习时试一试这个方法。
关于“定义”的定义,我在此给大家解释一下,希望对大家今后的工作和论文写作有所帮助。所谓定义,是指用简练的语言揭示事物内涵(基本属性、本质属性、规律)的思维方法。下定义应当注意以下规则:第一,语言要简练;第二,语言揭示事物内涵(基本属性、本质属性、规律);第三,不得同语反复。
下面我们开始共同学习法的一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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