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MA1044/2006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刑事上訴司法管轄權
判罪上訴
案件編號: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06年第1044號
(原觀塘裁判法院案件2006年第366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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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被告人馬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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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阮雲道
聆訊日期:2007年2月7日
裁決日期:2007年2月7日
判案書
1.上訴人於12月13日及今天的陳詞,均沒有提出任何論點令本席質疑裁判官裁決的穩妥性。
2.上訴人屢次指稱原告人鄭小姐在其證供內講過幾個不誠實的問題,但上訴人並沒有實質證據或其他證人顯示鄭小姐所作的那一部份證供是謊言。
3.上訴人在審訊時沒有作供。在法律上裁判官是有權接納原告人鄭小姐的證供及有權相信她的證供是真實的。本席裁定上訴人的不服判罪上訴被駁回。
(阮雲道)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控方:由律政司政府律師馮美琪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辯方:被告人無律師代表,親自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