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夏某,男,1994年生,汉族,XX县人。
被执行人郭某,男,1979年生,汉族,xx县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被执行人赔偿申请执行人各项损失127735.36元,承担诉讼费1745元。
二、被执行人必须按照本协议自觉履行,如未能按照本协议自觉履行,依法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黄胜文
审判员郭某华
审判员向宋芳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书记员谭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