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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邵阳市天丰木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某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邵阳市北塔区法院

邵阳市天丰木业有限公司、湖南某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1年11月21日立案执行,经本院执行,双方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湖南某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已按照(2009)北民二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全部履行了义务,本案执行结束。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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