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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泌阳支公司、王东、刘松臣物件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
原告杨某,男,51岁。
委托代理人张某乙,男,社旗县司法局城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泌阳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任公司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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