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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某甲与李飞、方城县X镇第三初级中学为健康权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屈某甲,男。

法定代理人屈某乙(系屈某甲之父),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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