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王某乙、姚某、赵某、张某贩卖毒品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台前县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乙,男,X年X月X日出生。

被告人姚某,男,X年X月X日出生。

被告人赵某,曾用名赵X,男,X年X月X日出生。

被告人张某,男,X年X月X日出生。

台前县人民检察院以台检刑诉(2011)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乙、姚某、赵某、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朱永坤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乙、姚某、赵某、张某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3月10日,被告人王某乙、姚某、赵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被告人张某癌症患者的身份,以给张某看病为由,安排张某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三中心医院”住院,非法套购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2011年3月23日下午16时许,被告人王某乙、赵某、姚某驾车携带套购的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从郑州返回台前,在濮阳市X路口收费站被查获,缴获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42片。

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交了被告人王某乙、姚某、赵某、张某的供述;证人马某、董某、周某、何X华的证言;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证据,认为被告人王某乙、姚某、赵某、张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四人系共同犯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毒品未卖出即被查获,四人的行为系犯罪未遂,适用《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被告人王某乙因贩卖毒品被判处过刑,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之规定,应从重处罚。请依法判处。

四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未提出异议。

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10日,被告人王某乙、姚某、赵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被告人张某癌症患者的身份,以给张某看病为由,安排张某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三中心医院”住院,非法套购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2011年3月23日下午16时许,被告人王某乙、赵某、姚某驾车携带套购的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从郑州返回台前,在濮阳市X路口收费站被查获,缴获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42片。

另查明,台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1年1月4日将姚某解聘。

上述事实有被告人王某乙、姚某、赵某、张某的供述;证人王某乙波、马某、董某、周某的供述;抓获经过;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上缴毒品单据;辨认笔录八份;刑事裁定书;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地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出具的证明;河南省濮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濮公物鉴理字(2011)X号检验报告;台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银行明细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三中心医院出具的证明;张某预交金凭据;户籍证明等证据在卷予以证实。

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证据间能够相互印证、吻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乙、姚某、赵某违反毒品管理法规,以出卖为目的,利用被告人张某癌症患者的身份,在郑州市“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三中心医院”非法套购盐酸二氢埃托啡片42片,四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系共同犯罪。购买毒品后,还未卖出就被公安机关查获,系犯罪未遂,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乙因贩卖毒品被判处过刑,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乙、姚某、赵某、张某能够如实供述,悔罪态度较好,可对其从轻处罚。鉴于姚某、赵某、张某系初犯、偶犯,可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乙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被告人王某乙的刑期自2011年3月24日起至2011年12月23日止)

二、被告人姚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元;

三、被告人赵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元;(限判决生效之日三十日内缴纳)

四、被告人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元。(限判决生效之日三十日内缴纳)

(以上三被告人的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杨某彬

审判员杨某

代理审判员徐艳艳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王某乙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